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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女队(3 / 4)

作品:《乒坛大魔王

那时候小人书都是一巴掌大小,翻几页就会很快看完,就是这么小的书林晖能看一下午。看着书中乒乓球运动员摆着姿势打球,他也会按着上面的动作重复几次,连卖书的老板看见他时都会说“小子,可以呀!里面的动作学的有模有样的!”

书老板人非常的好,个子不高胖胖的,说话走路一喘一喘的。可能就是因为他太胖了,所以才会喘。

有时候他拿着小人书看一下午,放下的时候都会发热。老板也不嫌弃。

后来他长大依然到摊位上看书,只是已经从原来的小人书换成了意林,知音,读者这类型书。他也会从这些书中随意拿一本把钱递到老板的手上。

有一次老板说起他卖书就是喜欢人们学习的热情,对知识的渴望,至于能不能卖上钱他完全不在意,因为他家人口多,轮不上去学校,他说每次到他这里看书的人越多,他就越开心。

问他这个字认识不,他却笑笑不作答,后来才知道书老板不识字,他就希望别人能看他的书多学点文化,多懂点道理。

用他话讲就是:你们多学点!把我没学过的东西都学成你们的东西。

林晖对于乒乓的喜欢靠着就是自己的有一定的天赋,没想到光有天赋是不行的,基础功不行也会影响球赛。

他看到许昕把乒乓球一字排到对面的案上,随后让他试试用乒乓球击落球面上的球。

一共有7枚球,每枚球的距离都有间隔,平时接球打球非常的容易,一旦让球静止下来,林晖从7个球中只击落了1枚球。

原以为这就是小孩子扔溜溜球的事,没想到还真不容易,许昕重新的把7枚球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