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开庭(3 / 5)

作品:《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然而就在下一秒,宫川的声音忽又响起道,“原告现就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补充如下。第一,被告至今仍未公开决定撤销原告博士学位的专家评审会议记录。据原告代理人了解,该次评审会议上,原定20人列席,实际出席15人,3人投票弃权,5人认定抄袭不成立,7人认定抄袭成立或存疑。被告在未取得专家意见多数同意的情况下,径行认定原告抄袭成立,属于作出行政行为赖以存在的证据不足。”

“第二,被告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剥夺博士学位决定。现有《国立大学法人学位授予条例》仅规定了可在于博士论文存在严重学术舞弊的情况,可以撤销有关学位。然而涉桉所谓指控原告存在学术不端为其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不是博士论文的组成部分,不是原告取得博士学位资格的成果条件。被告以原告发表的期刊论文存在学术不端为由,作出剥夺决定,已是超越《国立大学法人学位授予条例》赋予被告的职权。”

“据此,原告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

宫川补充完毕,随即嘴角微微翘起。

这是她同北原在之前预先商量的战术。

【起诉状突袭战术】

【正如同被告方会将答辩意见在开庭前的那一刻进行发表一样,原告方同样可以进行起诉状的突袭。换言之,原告可以隐藏部分起诉的观点和理由,直到开庭的一刻在进行宣读。这样做的原因有两点。第一,可以起到突袭被告的效果;第二,由于庭前法官浏览过了起诉状的内容,往往不会认真倾听原告再次宣读起诉状,此时向法庭补充新的事实与理由,有利于加深法官对原告观点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