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十七(2 / 3)

作品:《[鬼灭之刃]未婚夫总是在无能狂怒

「阿朝——」

走到半路,身后忽然响起急匆匆的脚步声。

我告诉自己不能回头。

「阿朝——」

那个声音喊着我的名字,好像幼鸟在啼哭。

我转过身,瘦瘦小小的小姑娘被和服绊得摔了一跤,她忙不迭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朝我奔跑。

她张开手,我下意识地接住她。小姑娘几乎是跌到我怀里,软乎乎的一团,抱着我的衣服死活不撒手。

「阿福?」

我摸摸她的头发。

窝在我怀里的孩子,像小小的太阳一般温暖。

我忽然就明白了——我的母亲为什么会为我取名叫朝日子。

「阿福这个名字太土了。」她说,「你得给我想个别的。」

我想了很久。然后叹了口气,说:

「好吧,荻子。」

我想,我以后得多赚点钱了。

吃饭时的碗筷多了一双,晚上铺开的被褥多了一份。

小姑娘长得很快,从最初瘦瘦小小的一团,后来抽长成纤细明丽的少女。我依然开着我的医馆,只是每到傍晚就得出去找人回家吃饭。

已经成为少女的荻子不知何时学会了爬树,但学艺不精,有一次从树上摔下来,折了几根骨头。

我没有再让她爬树。

她不理解我为什么忽然变得死板,我对她一向纵容,就算她想爬到天上去摘个月亮,我也只会给她递上梯子。

她以前想读书,所以我送她去读书。寺子屋读完了,字都认识了,她还想继续读,但私塾没有先生愿意教,我就挽起袖子亲自上阵,教她读那些令人昏昏欲睡的诗词和经书。

荻子被我惯得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是这个町内的小霸王,连柴犬阿吉见到她都要乖乖夹起尾巴。

不就是爬个树吗,她说。

你的技术太差了。我告诉她。

她愣一会儿,忽然大笑起来。

你以前难道会爬树吗?

她在榻榻米上滚作一团,笑得乐不可支,过程中扯到伤势,哎呦一声,终于老实下来。

我看着她傻不拉几的天真模样,心里有些忧愁,邻家的大婶家里有三个姑娘,她在水井边洗菜的时候和我唠叨了好久,说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哟,一不小心就会被哪家的混小子拐跑了。

我觉得邻家大婶说的很对,我自己就曾经有过脑子不太清醒的时候。

于是,在荻子养伤期间我对她百般叮嘱,务必让她记住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可惜千防万防,就是防不住一心想要出墙的红杏……少女心。

十八岁的时候,荻子破天荒地问我:年少时的恋情是一辈子的恋情吗?

当时是晚饭时间,我头也不抬地告诉她,小孩子家家的谈什么恋爱,吃你的饭。

荻子欲言又止,明显将我这么多年的叮嘱都当成了耳边风。

「我有喜欢的人了。」她说,「我对他一见钟情。」

荻子的风格就是这么直白。

我啪的一声放下筷子,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这个世界上最不靠谱的就是一见钟情。」我面无表情地告诉她。

「我不会同意的。」

六岁就能从花街逃跑的小姑娘,成年之后也依然非常有自我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