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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明朝那些事儿(上)(2 / 3)

作品:《天地任我行之二

榆树皮的吃法也很    “讲究”,先要晒干,然后去除外面的一层老皮,将剩余的碾成粉,当作粮食来充饥,既可作粉条,也可以蒸着吃,只是不易消化而已。吃榆树皮只是无粮可吃后,捕食鸟兽虫鱼的替代。

这属于闹饥荒的第一个阶段,之后就该吃更难吃的东西了,如豆秸、玉米秸;再之后就得吃棉衣里的棉絮、衣服上的皮革。最后,当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为了不被饥饿折磨致死,就只能吃“观音土”。

“观音土”是真的“土”,学名叫做“高岭土”,主要成分为“蒙脱石”,是含有大量硅、锌、镁、铝等矿物一种“粘土”,吃后有“饱腹”的感觉,能立刻缓解“饥饿”带来的烦恼和痛苦,晾干后还可以通过高温来烧制成“瓷器”。因此,“观音土”之所以被当作白面的替代品,是因为它确实可以极少量的食用,但决不能多吃多!

只不过因口感粗燥和苦涩,直接吃土会很难下咽。于是,有的人家会混入一点淀粉,将其做成了口感稍好的“土馍”。即便“土馍”很难消化,但它却能带来饱腹感。对于饥不择食的灾民来说,只要能填饱肚子,好坏都不是最重要的。然而,“观音土”毕竟不是“碳水化合物”,无法被人体分解和吸收,故不能当成食物。

因此,灾荒之年,人们吃着吃着就发现,少量吃土会身体浮肿,多吃则肚皮肿大如石,最后被活活憋死,因为消化不了。无论饿死还是憋死,摆在灾民面前的只有死路一条。放眼望去,能吃的只剩下人肉。

于是,走投无路的人们就开始卖儿鬻女,开始卖身卖肉,开始“易子而食”,让古代的人类道德崩坏到了极点,而“菜人”集市就此形成,甚至还得到了官府的承认,因为官府也无力解决天下灾民的吃饭问题。

“菜人”被买卖、奴役后,就会像猪、狗、牛、羊等牲口动物一样被宰杀、蒸煮,最后还被买家分而食之。但是,即便是价格上连猪狗不如的“菜人”,也不是谁都能当的,因为想要成为“好口味”,还得有资格!

一等“菜人”是小孩,因为孩童尤其是婴儿的肉嫩而易煮,吃起来爽滑细腻又可口,故被称为“和骨烂”;二等“菜人”是年轻的女子,因为其皮肉较为细嫩,且出汗少又无异味,比羊肉还好吃,故被称为“不羡羊”。

下等“菜人”是男人,因为成年男子皮糙肉厚,营养差,吃盐少,平时因干重活儿而出汗多,浑身上下酸臭难闻,异味浓厚,被人们嫌弃,煮食浪费柴火和配料,故被称为“老把火”,在“人肉市场”里卖不起价。

至于“老人”,则不一般没有资格进入“人肉市场”里做“菜人”,因为其肉质口感比青壮年男人的更糟糕!

正因有了“菜人”的优劣划分,一等、二等的小孩和女人就常被强行送进军营当作“军粮”。小孩们被直接放在火上烧死烤着吃,而女人则被士兵们轮流发泄完性欲后再开肠破肚烤来吃,或者与小孩一起炖汤吃。

在古代和近代闹饥荒的岁月里,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贫苦百姓,能吃到的东西也只有最下等的男人。

至于“菜人”是如何被变卖的?其实,说出来就令人毛骨悚然了,因为除了走投无路,谁会愿意活着被肢解?谁愿意如同猪狗般,买家要哪块肉,就现切哪块?活着肢解的目的,竟然是为了保持肉质的鲜美?

对此,明末清初的诗人屈大均就目睹了这一切,并写下了纪实体诗作《菜人哀》,详细描写了“菜人”的悲惨命运,可以说是惨绝人寰:“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三日肉尽余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此乃当时写实诗。

当饥饿引起的生存欲望打败了伦理道德时,人类社会中出现如此悲惨的世界好像也理所当然了。无数人被历史的滚滚车轮无情碾压,不论如何悲惨,也唤不起哪怕半点的同情与怜悯,因为看别人的悲惨遭遇就是在看热闹不嫌事大。惨状发生在别人身上永远只是“故事”,只有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才叫“人情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