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着高粱的馒头、一锅杂菜和一碟咸菜。

每人左手拿着一个馒头,右手夹些菜,搭配着就吃了。

于向念吃不惯,小杰也吃不惯,程景默都看在眼里。

吃过午饭,一家人又去田里了。

程景默把屋里的被褥搬到院场晒太阳,然后对于向念说:“我带你去逛逛。”

主要是想带于向念去供销社,以后她一个人就能去买东西。

两人走到村里,就引来的所有人的目光。

都说捡娃找了个仙女做媳妇,还真不假!

他们就没见过比捡娃媳妇儿还好看的女人!

那皮肤又白又嫩的,那五官精致的不行,见到人还会微微一笑。

笑起来就更好看了,眼睛弯弯的,像是林间的月,嘴角一个小梨涡,又增添了几分俏皮。

一路有人观望,一路都是羡慕。

程景默特别的自豪。

去到供销社买了些东西,程景默又带着于向念去找人做了一套被褥,但是五天后才能做好。

回家的路上,于向念问:“程景默,你跟昨天的那个冬菊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