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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伊人为寻情郎至(2 / 2)

作品:《剑道斩仙

纵然那马是三阶妖兽,问题是有几个人能拿得出百两黄金,又有几个人敢骑妖兽的?

普通的马,都只是野兽,有些性烈的,还能把武师也摔个大跟斗呢。

那汉子叹了口气,似乎也明白,人家说得没错,他这匹马还真不好卖。

正要垂头丧气往前走,却听一个颇有些娇嫩的女子声音问道:“大叔,等一下!”

方柔是看到了这匹马,才想起自己应该找个代步的。此去江南路漫漫,只凭两条腿走,单是前面这千余里都走得她欲仙欲死,接着走下去,怕把自己累垮了都走不到江南。

如果她在源城就想到买马,现在可能已经到了汝郡。

而且她一看到汉子牵着的马,顿时就被吸引住了。

这匹马不是很高大,生得十分秀气精致,两耳尖尖,浑身火红,一根杂毛也没有;四蹄却是乌黑的,像精铁一般;两眼中神光四射,一看就不是凡物。

方柔要是没记错的话,这匹马应该叫做“焰铁驹”,的确是三阶妖兽,它不但能日行千里、夜走八百,而且力量极大,那四只蹄子,就连一般的大武师也不敢轻易去招惹。

百两黄金,相当于一枚灵石,要买一匹三阶妖兽,的确算是低价了。

那壮汉回头一看是她,忍不住有些失望。这小女孩才十四五岁,看着也不像能出得起价的。但出于“生意人”的特性,他还是问了一句:“小妹妹,你想买这匹马吗?”

方柔走到那焰铁驹旁边,伸手去摸摸它的耳朵,吓得壮汉连忙叫道:“可别,它最宝贵它这一双耳朵了,你要随意摸它,小心……”

话没说完,他已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一脸的不敢相信。

方柔温柔地抚摸着焰铁驹的双耳,它却一脸温顺,居然毫无意见,反而很是享受!

他哪里知道,焰铁驹的境界本来就要比方柔低上一点,妖兽虽然神智不高,却是最干脆的,一旦实力不如人,立时温顺得如小猫一般;但如果面对的是比自己弱的,它们就会瞬间变身大老虎,不把方柔踢飞两里地,已经算这匹妖马太过驯良了。

方柔摸了几下,满意地点点头,便从鸾影戒里摸出两块金砖递过去:“一块五十两!”

壮汉怔怔地接过金砖,方柔便已飞身上马。这匹焰铁驹的鞍辔是全的,她可以直接骑,缰绳一抖,焰铁驹“咴溜溜”叫了一声,迈开轻灵的四蹄,便往儒城东门走去。

直到她已走过街角,那壮汉才如大梦初醒,兴奋得跳起来:“果然卖出去了,卖出去了!”

看着他那怪样,有人忍不住冷笑一声:“发疯了!”

壮汉只看了那人一眼,却没有辩驳,小心翼翼收好金砖,大步往金行走去。

谁能知道他心中的喜悦啊,这匹马,他可没有卖上三天。实际上以他一个小小武师,也不可能得到这匹三阶妖兽。是有人把这匹马交到他手中,告诉他,如果能把焰铁驹卖出去,这一百两黄金就是他的酬劳,而他所付出的代价,不过是只花了一个时辰而已!

当然,唐逍在让他做这事的时候,还告诉他,一百两黄金不是白拿的,等这事做完,他要帮唐逍做一件事,所以这壮汉才会相信唐逍,而不会认为对方在给他设圈套。

不过唐逍肯定是不会再去找他了,他花了六百两黄金,就是想给方柔配一匹好马,现在目的达成,他还去找那壮汉干嘛呢?让那壮汉等下去,就当是他所付出的代价了。

至于那六百两黄金,唐逍是一点不担心,反正是从丹郡城主府里“借”来的。

他一共“借”了三十块金砖,每块五十两,现在还剩了几百两在身上。

此时的他,就坐在儒城东门内,看着方柔骑马出门而去。

街道边有个茶馆,两个戴着斗笠的黑衣人低着头,像女子绣花般细细地品着茗,好像那普普通通的六丁茶,却比皇家贡茶还要香甜似的,四只眼睛却一直不离方柔身上。

眼看着方柔走出了城门,两个黑衣人也就站了起来,却只走了三步。

一个同样身穿黑衣、头戴斗笠的黑衣人站在他们面前,三人差点就撞在了一起。

刚站起来的两个黑衣人中间,左边那个要矮一些,一见面前这个的装束和自己差不多,立时欣喜起来:“兄台也是家族派来的吗,不知是哪位长老麾下?”

右边那个高一些的却很机灵,一见面前这黑衣人愣了一下,马上知道不对,长剑“呛”的一声出了鞘,顿时引来街上不少行人注目,连忙又插回了鞘中。

“你不是方家的人,说,你是谁?”

“方家?”

拦路的自然是唐逍。他乍一听“方家”两个字,心里还有些小激动。他和方柔从火鸾峰上逃下来一个多月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方家的人,这可是方柔的“娘家人”啊。

但为了审慎起见,他还不敢轻易说出自己的身份,只能故作高深:“你们确定要知道?”

高个子凝声道:“就算是春晖学院的天才,总该告诉我们身份吧?”

于是唐逍知道了,方家和孔家是一条战线的,怪不得方柔不敢回凤翔郡去呢。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随我来吧?”

高个子却不上当,冷笑道:“抱歉,我们可没时间与阁下多话,要事在身……”

唐逍冷笑着截断他的话:“你们贸贸然追上去,就能追上她了?罢了,来不来随你!”

他似乎对两人毫不在意,扭头就走出了城门。

城门外,一匹青马停在吊桥边,唐逍就倚在马旁。

见两个黑衣人果然走出来,唐逍微微一笑,顺着大道走过吊桥,来到一株杨树下。

两个黑衣人也跟过来,唐逍头也不回,淡笑道:“我的身份,不是春晖书院的人能比的,你们知道得少,对你们没有坏处。当然,你可以去雅正居核实,那儿都知道我!”

“雅正居”这个名字,是唐逍从魔猫剑灵的灵魂记忆里知道的,据说是火鸾峰顶一个戒备森严的地方。唐逍觉得,既然火鸾峰阶层分明,杂役弟子住在山脚,外门、内门、亲传弟子一个比一个住得高,雅正居又守备得严,那儿应该就是一个核心地方吧?

果然,一听到“雅正居”这个名字,两个黑衣人同时变了脸色。

唐逍又喜又忧。喜的是果然唬住了这两个人,忧的是他们的身份显然不低,不然也不会知道“雅正居”这个名字;而一般来说,地位越高的人,实力就越强。

他反正看不出他们的深浅,可能两个都是先天层次,至少也是悟气境吧?

这种人,显然是神目如电的,高个黑衣人就看出了唐逍的不对,冷声道:“你的修为?”

如果是雅正居那种地方出来的人,怎么可能还只是个低阶宗师呢?

唐逍早有准备,淡淡地道:“实力和天赋是两个概念!”

他故意把话说得云里雾里,却让两个黑衣人捉摸不定。

矮个黑衣人明明已经拔出长剑的,又嘀咕一声,再次插回了鞘中。

他们当然知道他的意思,那是说他天赋很好,被雅正居看上了。

但他的天赋真的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