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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6集(1 / 3)

作品:《史册

政治

政体

老挝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人民革命党是老挝唯一政党。1991年。老挝人民革命党“五大”确定“有原则的全面革新路线”,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等六项基本原则,对外实行开放政策。2001年。老挝人民革命党“七大”制定了至2010年基本消除贫困,到2020年摆脱不发达状态的奋斗目标。2011年。老挝人民革命党“九大”成功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今后5年党和国家的主要目标和任务。2011年6月,老挝第七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七五”规划(2011—2015年),规定在“七五”规划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以上,到201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700美元,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基本解决贫困问题,为2020年摆脱最不发达国家状态打下坚实基础。2016年2月,老挝人民革命党举行“十大”,提出争取在2020年摆脱欠发达状态,2025年成为中等收入发达国家,2030年成为中高收入的发展中国家。

宪法

1991年8月,老挝最高人民议会第二届六次会议通过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宪法明确规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是人民民主国家,全部权力属于人民,各族人民在老挝人民革命danglingdao下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议会

老挝国会(原称最高人民议会,1992年8月改为现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和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宪法和法律。国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特别会议由国会常委会决定或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提议召开。国会议员由地方直接选举产生。第六届国会于2011年6月选举产生,国会议员132名,zhuxi巴妮·雅陶都(PANY YATHOTU)(女)。

第六届国会于2006年5月选举产生,国会议员1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