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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逃兵事件(2 / 4)

作品:《大明诡事录

张昺在铅山做知县期间,有个寡妇仅有一个儿子,却被老虎吃掉了,向张昺告状。张昺和寡妇约定五天的期限,于是斋戒祭祀城隍神。

到了约定的那天,两只老虎伏在庭堂之下,张昺呵斥道:“谁伤害了我的百姓,按法律应当判死罪。无罪的离开。”

一只老虎起身,收敛着尾巴走了。一只老虎伏地不动,张昺用弓箭射死了它,把它交给守节的寡妇……

还有一件事,当地铅山有一风俗,妇人丈夫死了就要再嫁,还有丈夫生病没有死,便先接受聘约供奉汤药。

张昺想要改变这种风俗,命令寡妇都准备诉状接受判决。他在两块木头上写字。写“羞”,再嫁的人跪在下面。写“节”,不嫁的人跪在下面。

平民傅四的妻子祝氏发誓到死都守节,公婆哄骗她,叫她跪在写“羞”的木头下面,张昺按木头判决她改嫁,祝氏跳入后园水塘中死去。

后来县中遭遇大旱灾,张昺便梦见妇人哭着行拜礼,醒来后记起她居住的地方和姓氏,前去查看她的情况。

等到挖开泥土,她的面貌就像活着的人一样。张昺哭着悲痛地说:“杀死妇人的,是我。”

张昺还写文章祭祀她,将她改葬到其他地方,天上于是落下大雨。

后来,张昺被提升为南京御史。一次雷电震击了孝陵的柏树,他与同僚周紘弹劾大学士刘吉等十多人,此事也让刘吉对他们俩心怀怨恨。

这一次,张昺和周紘奉命阅军,发现军队中大多缺少军员。两人再次上奏弹劾守备宦官蒋琮失察之责,然而蒋琮却抢先弹劾他们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