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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爱听、喜欢听(2 / 4)

作品:《吾父耶和华

这段经文的大体含义,便是强调了天父对穷人的特别拣选和关爱,提醒世人不要以世俗的标准来评判,而要看到神的视角。在神的眼中,物质的贫穷并不妨碍一个人得到他的爱和拣选。相反,神常常选择那些在世上被忽视和轻视的人,让他们在信仰上富足,并成为他国度的继承人。

盖里斯说这句话的含义,显然便是表明自己对农民的重视这在基督教文化中是有着自古以来的依据,绝非什么叛经离道。

紧接着盖里斯又说道:“天父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立了我,让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宣告被掳的人得释放、瞎眼的人得见光明、受欺压的人得自由,又宣告上帝悦纳人的恩年已经来临。”

这句话出自圣经中的路加福音,相传是耶稣在拿撒勒会堂中说过的话,是耶稣宣告自己使命的重要时刻。

大致的意思就是,天父选中了天兄基督,授予天兄以特殊的使命权柄,而这使命便是要去向社会的底层传播神的爱与救赎,让社会底层得到希望,重点是强调了对社会底层的关注以及传教需求。

果然约翰他们一听到这番颇为神棍的发言,顿时就一副了然的表情,然后不再废话,毕竟盖里斯这都抬出天父来说明穷人的重要性了,他们总不能质疑天父的话吧。

相较于扯一堆,约翰他们听不明白,也不愿意听明白、更不适合这个时代的理论教导,盖里斯选择了更符合12世纪宝宝们爱听、喜欢听、听了就放不下的话语。

说到底,领先世人半步是天才、领先世人一步是伟人、领先世人两步是圣人,而领先七步、八步之类的,那就成世人眼中的疯子、魔鬼不可理喻之人了,反正盖里斯不觉得曲高和寡有什么意义。

不过在走之前,还是有了一点意外发生、本来衣服行李都收拾好了,然后他便被人堵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