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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义子(3 / 4)

作品:《民国:关东参王

等过几年小天志长大了,看他的意思再说。

张家那块地不错,庄稼长势也挺好,才要四成的租子,非常划算,不少人抢着要。

水老鸹在里正的见证下,跟其中一家签了租地的契约。

“多谢各位,时候不早,各位就别走了,留下来吃顿便饭。”

找人帮忙做见证,事情办成了肯定都是要表示一下的,不能白用人家。

就这样,水老鸹在屋里陪着里正等人说话,林若兰去菜园里摘菜,曲绍扬则是领着张天志,去附近的集镇采买点儿吃食回来。

好在这时节菜园里蔬菜种类丰富,曲绍扬又去买了些肉、鸡、鱼等,林若兰动手做了两桌子菜,里正等人在张家吃的十分满意。

晚间,送走众人后,林若兰帮着张天志收拾家里东西。

其实家里也没啥了,张老三找的那媳妇走时,把家里值钱的玩意儿都拿走了。

张家老三死后,时不时的有人来家里,看见啥就顺手拿啥。

天志还小,拦也拦不住,所以家里头就剩下些破烂儿。

天志除了身上这套破衣裳,其他的都没有了。

林若兰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叹气。

“得亏咱要领走天志,不然的话,孩子留在这村子里,都不用半年,准被他们给欺负死。”

“天志,你记住了,等你长大之后,之前欺负你的这些人,一个都别落下,该收拾就收拾。”

曲绍扬给天志清洗伤口的时候,叮嘱他。

“哥,我知道,这些人我都记着呢。